| 用法用量 |
常用劑量為每日10毫克,依各別患者狀況,劑量可增加到最高每日20毫克。 產生抗抑鬱效果通常須2-4週,在症狀解除後,治療至少須持續6個月以強化效果。每日劑量超過20毫克之安全性未被證實Escitalopram 以每日單一劑量投與,單獨或與食物併服皆可。老年人(超過65歲者): 開始治療時,建議將常用劑量減半投與,並應考慮降低最大劑量。孩童及青年(小於18歲者): Epram不可用於18歲以下之孩童及青少年的治療。曾有兒童使用本藥時發生自殺意念或行為之報告。腎功能受損者:輕微或中度的腎功能受損患者,毋須調整劑量,但對於嚴重腎功能受損患者(Ccr小於30ml/min.)須小心注意。肝功能受損者:在治療的前2週,建議初始劑量為每日5毫克,依各別患者狀況,劑量可增加至每日10毫克 。缺乏代謝酵素CYP2C19 已知缺乏CYP2C19代謝酵素之患者,在治療的前2週內,建議初始劑量為每日5毫克,,依各別患者狀況,劑量可增加至每日10毫克 。停藥症狀當停止以Escitalopram治療時,須在1或2週之期間,逐漸降低劑量,以避免可能產生之停藥症狀。 |